因為食堂卡機壞了,工人扣留了學生們的飯卡,并登記姓名及卡號,讓第二天領回。
可是第二天去時,他的卡被別人領走了,而且沒有留下姓名。食堂工人說:那你明天再來看看吧,那個同學只要來了,就讓他把卡還回來。
但是第二天,那個學生沒有來,第三天、第四天都沒有來。他只好接二連三借同學卡。到第五天,工人說:你到小賣部重新辦張卡去。他去了,可是被要求補辦,所以費用自己掏,包括重新辦卡的20元工本費。
回來找我要錢,我問:卡被人錯領,是你的失誤造成的嗎?
他搖頭。
我又問:那你認為自己有必要為別人的失誤買單嗎?
不語。
我把道理講給他聽,讓他再去找食堂工人。他是男孩子,我不希望他這樣綿軟。
還好,答應再去食堂評理??墒莾扇爝^去,老也碰不到那個工人了,找別人又不清楚情況。
他不想老借同學的飯卡,所以每天先跑去食堂看那個工人在不在,然后再跑到學校外面吃東西。同學勸他:讓你媽再給你錢,辦張卡不就完了?
他也不解釋。就這樣,終于在兩個星期以后,要回了自己的飯卡。
群里有家長說我:這件事,要是你出馬,只怕早就要回卡了,讓孩子去,白白耽誤這么多天時間。
我想:這個時間沒有白白耽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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