豈能靠懲戒學生來規(guī)避弒師 http://hlj.rednet.cn/c/2008/10/29/1622847.htm 2008-10-29 紅網(wǎng)
先后發(fā)生在山西和浙江的兩起弒師案,讓人有著無數(shù)的悲涼。受害的老師無辜,年輕的生命,葬送在自己的學生手里,固然不幸;加害的學生無良,一生的前途,毀壞在弒師之罪中,同樣不幸。 從這個角度說這是悲劇,不僅因為受害的老師,也因為加害的學生。而此后有教育部的官員由此而引發(fā)反思,認為除了政府、社會和教育工作者應積極采取措施,切實保護教師安全。另外,教師正當使用的懲戒并非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遷就學生一切行為(10月28日《北京晨報》)。實在讓人不解,即使這不至于推波助瀾,也肯定是于事無補的。 山西朔州的弒師案,真正的殺手很可能是“倒數(shù)第一”。因為加害的學生留下了一個“死亡筆記”,坦言他是因為初中時“倒數(shù)第一”,被視為“差生”、“壞學生”,因而覺得生活在“黑暗的世界”,才發(fā)誓“做鬼”也要殺掉兩個初中的老師。雖然現(xiàn)在殺的是一個毫無怨仇的高中老師,這殺機極有可能來自初中。這是因為未施懲戒,禍起遷就嗎?浙江縉云的弒師案,是學生害怕老師在家訪時告狀,才加害于老師的。這不正是因為老師實施懲戒,不加遷就嗎? 我不知道在教育部官員的眼里,通過考試成績排名讓學習不好的學生成為“倒數(shù)第一”,或通過家訪告狀讓表現(xiàn)不好的學生遭受家長的訓斥乃至痛揍,算不算“正當使用的懲戒”?算不算不遷就學生的表現(xiàn)?單從事件的關聯(lián)與邏輯的聯(lián)系看,似乎可以得出這樣的推理。倘若真的如此,簡直是在激發(fā)殺機,而不是規(guī)避弒師悲劇,實在是謬之甚矣! 沉重的學業(yè)負擔,激烈的升學競爭,早已讓學生不堪重負;尤其是學習成績不佳的學生,在老師、家長與同學的三重鄙視下,極有可能了無生趣。弒師慘案,恰恰是現(xiàn)行教育沉疴不治的病危通知書,不能再被庸醫(yī)施以“正當懲戒”的猛藥了。否則,后果更為堪憂。 至于“切實保護教師安全”,在我看來,也是不切實際的迂闊之論。究竟是給每個老師發(fā)件防彈衣,還是給每人配個保鏢?如果教室里的學生都會對老師以利刃相向,陪同家訪的學生都會對老師施以封喉暴行,教師的安全,恐怕是保不勝保,護不勝護的。 究竟是什么的誘因,使老師成了學生必欲滅之而后快的對象,這實在是千古未遇的尷尬。跟千古而下的教育手段相比,缺失的難道是懲戒嗎?教育部官員的奇談怪論,實在有諉過卸責之談。發(fā)生悲劇可怕,走錯了規(guī)避悲劇的路,更加可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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