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訂教育計劃的依據(jù)。
教育計劃的依據(jù),是從三方面實際出發(fā)的。
1.孩子的年齡特點。小學低年級孩子自理能力不強,家長應幫他們具體安排,保證有充分的玩兒的時間,一次學習時間不超過20分鐘,主要要求學要專心,玩兒要開心。一般不在外面報什么班。如確有某種興趣愛好,可以參加學習,次數(shù)不宜過多。小學中年級開始,要指導孩子自己訂計劃,讓他留有余地,目標不宜太高,時間不宜太滿。家長督促檢查,及時評價。家務勞動、自我服務勞動適當增加。小學高年級和初中的孩子,自我意識越來越強,家長應給他們更多的主動權(quán)。
2.孩子的個性特點。每個孩子的特點不同,智力因素、非智力因素發(fā)展不平不同,身體健康狀況不同。家長應認真分析自家孩子的長處和短處,有針對性地制訂教育措施。比如孩子觀察力不強,可以在一個階段側(cè)重培養(yǎng)觀察力;如果口頭語言表達能力不及別的孩子,就應在訓練口頭表達能力上下些功夫;如果孩子膽子太小,就應采取措施培養(yǎng)孩子的膽量……這樣有針對性的進行教育能夠較快地揚長補短,促進孩子進步。
3.學校和班級的教育安排。家長可通過家長會或單獨與班主任聯(lián)系,了解學校、班級各階段的工作重點。家長要積極配合學校,突出重點教育,而且應及時跟教師交流情況,形成家庭與學校的教育合力。以上三方面結(jié)合起來,會使我們的家庭教育計劃避免盲目性、隨意性。
二、 訂教育計劃的方法步驟。
訂家庭教育計劃,應鄭重其事,具體做法分5個步聚:
1.父母共同分析孩子情況,結(jié)合學校、班級要求確定一個時期的教育重點和具體措施;
2.和孩子一起討論教育計劃,得到孩子的認同,孩子有合理的修改意見,應該采納;
3.制訂檢查措施。家庭教育計劃和孩子的學習計劃有關(guān)系,但不是一回事。家庭教育計劃是家長的任務。家長應有對自己的檢查措施,這本身對孩子也是一種教育。
4.把計劃寫出來,放在明顯的地方,也可以貼在墻上。
5.把教育計劃告訴老師,請老師配合。
制訂家庭教育計劃的基本要求是:符合實際,簡明具體,重點突出,有可行性。家庭教育計劃不能一成不變,要根據(jù)執(zhí)行情況進行調(diào)整。
有的家長可能會想,這也太麻煩了,難以做到。其實,家長把盲目花費的時間拿出一部分就能把教育計劃的事情做好。如果有的家長一時做不到,也不勉強。但是,一旦孩子出現(xiàn)不良的苗頭,那教育計劃是非定不可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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