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被醉酒同學毆打的同伴出氣,北京黃埔大學學生馮斌持刀扎死了同學。昨天,市一中院以故意傷害罪判處馮斌有期徒刑14年。
昨天上午,馮斌的父母雙雙前來旁聽兒子的宣判。一見到兒子被帶入法庭,母親立即哭出了聲。
19歲的唐山青年馮斌去年剛剛考入北京黃埔大學。在接受法庭審判時,馮斌講述了事發(fā)經(jīng)過。去年10月29日夜里11點多,馮斌與同學郭某、劉某在網(wǎng)吧上網(wǎng)后,返回學校宿舍。當他們走到校內(nèi)的主教學樓東側(cè)旁時,正巧遇見了拉本加等幾個同校同學。根據(jù)拉本加的同學講述,他們幾個人一起在宿舍喝酒,拉本加“喝多了”,提意去女生宿舍找同學聊天,幾人就一起走出了宿舍。
兩撥人相遇后,滿嘴酒氣的拉本加無緣無故地沖著馮斌3人大喊“你們是干嗎的!”并要求馮斌3人“站住”。與馮斌同行的郭某當即回敬:“我們是誰,用你管!”拉本加一下就被惹怒了。他沖過來推了郭某一把,接著又使勁對郭某連踢帶踹。與拉本加一起的幾個同學隨即湊上來幫忙,一起毆打另一同學劉某。尚未挨打的馮斌見到朋友被欺負,既憤怒又著急,“我不可能眼見著哥們兒挨打不管”??紤]到自己身單力薄不是對手,馮斌立即跑回宿舍叫人增援,并拿了一把水果刀返回現(xiàn)場“救人”??吹秸诤团笥褟P打的拉本加后,馮斌當即給了對方一刀,結(jié)果拉本加因肝臟被扎破,急性失血死亡。事發(fā)后,馮斌立即逃離現(xiàn)場。公安人員于第二天凌晨將其抓獲歸案。
法院審理認為,馮斌已構(gòu)成故意傷害罪,而且導致了一人死亡的嚴重后果。法官考慮到在案件的起因上,死者拉本加本身負有一定的責任,因而決定對馮斌從輕處罰,判處其有期徒刑14年。宣判后,馮斌表示不上訴,“我要好好表現(xiàn),盡快服完刑,好早日見到父母”。
(作者:孫思婭 王文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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