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有的后果均已產生,所有的損失均已造成,刑罰只能是事后救濟,而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些誘因才是我們最應當反思、面對和解決的。 是什么讓這些未成年人淪為罪犯: 9名被告,其中4名為未成年人,且3名為主要行為人,涉嫌47起搶劫事實,80余名被害人。 這是筆者近期辦理的一個案件。接手案件時,面對這些數(shù)據(jù)和如山的卷宗,筆者不禁感到肩頭一沉,通過與3名被告人的對話,筆者對未成年人參與暴力犯罪,淪為犯罪人的動因有了進一步的思考。 小亮,男,17歲,漢族,農民,住山東省陽信縣小桑鄉(xiāng)張連范村。文化程度:小學二年級。 身材瘦小的小亮竟然身負40余起犯罪事實,被抓捕時,他從容地從腰間拔出匕首將民警扎成1個重傷、1個輕微傷。和小亮的對話,筆者進行了兩次。第一次過程平淡,問什么答什么。但讓人奇怪的是,小亮有些開心,按他自己的話說就是“檢提了,就快了,快看到希望了”,他說的希望就是宣判。他似乎知道此后至少10年都要在監(jiān)獄內度過,因此關注的是“早完事早踏實”。結束了兩個多小時的訊問,臨走時小亮問自己是第幾個被提的,書記員說“第一個”,他有些興奮:“太牛了,第一個!”筆者不禁啞然,都這時候了還惦記著自己是不是“老大”。 第二次對話讓小亮有些失望,他本以為是法院來宣判的,因為“這樣就可以辦會見了”,他把心底的愿望吐露了出來。小亮從小父母離異,他和父親一起生活,因為家中貧窮,父親借錢供他上學,但他不愿意父親為了他而低聲下氣和辛苦勞作,便退了學,在老家撿破爛,后來覺得太苦,就跑到北京。“會不會有人看你小欺負你?”筆者問,“欺負我?誰敢欺負我,我就跟誰打,李紫豪(同案未成年被告人之一)就是因為跟我打架認識的。”小亮說。 幾句話帶出了他的成長軌跡。小亮在家鄉(xiāng)雖然生活清苦,但畢竟有父愛在保護著他幼小的心靈。而當他進入社會,為了對抗復雜的人際關系,他使用了武力——這個最低級也最見效的方法。他通過武力解決了問題,也“懂得”了采用這樣的方式能更有效地保護自己并征服他人,并很“融會貫通”地將這個道理運用于實踐。 在他打打殺殺的生活中,一次偶然的機會,他接觸到了一名盜竊慣犯,嘗到了不用扛包、不用和別人打架也可以活得逍遙自在的甜頭。于是,偷竊成了小亮的生存方式,也讓他有更多的金錢、空閑去網吧打游戲、聊天,直到發(fā)展成“沒錢上網就干脆去搶劫,還省得擔心偷東西被人發(fā)現(xiàn)”。 從小亮的成長過程中,我們清晰地看到社會上不良因素對這些生活在城市邊緣孩子的影響:隨著年齡的增長、家庭關愛的缺失,這些孩子對家庭的依賴、依附心理逐漸減弱,內心中走向社會、與他人交往的需要也越來越強烈。在這種心理驅使下,這些未成年人失去了戒心,不慎結交了有不良行為的人,養(yǎng)成了不良的行為習慣,被一些違法犯罪分子腐蝕、勾引、拉攏,并在其言傳身教下踏入歧途。 大龍,男,骨齡鑒定為15歲6個月,漢族,住黑龍江省佳木斯市大來鎮(zhèn)。 大龍也是來自單親家庭,在爺爺奶奶的撫養(yǎng)下長大。家中的貧困和個人厭學情緒的產生,使年僅12歲的大龍就背井離鄉(xiāng),來到北京混跡于北京站。和小亮不同的是,大龍再婚的父親也在北京做生意,生活過得還可以,但父母離異的陰影使他不愿和父親生活在一起。 因為缺少家庭教育,大龍對行為規(guī)則的了解很膚淺。他喜歡追求刺激,把蠻干當勇敢、把輕率當果斷,視打架斗毆為英雄、視冒險亡命為快樂。當筆者問他扎傷那么多人是如何想的時,他竟微笑著說:“如果是你,上了一天的班,結果單位卻不給你任何報酬,你會怎樣?”筆者不禁愕然,不到16歲的他,內心的沖動、冷漠、兇殘等特性已昭然若揭。 他們在搶劫中,有一次是將身著類似警察大衣見義勇為的群眾扎傷,而且下手較重;在另一起搶劫中,他們威脅也是身著警察大衣的被害人再出行不許穿大衣。是什么讓他們對身著警察大衣的人如此抵觸和反感?大龍慢慢地說:“我們以前都曾因小偷小摸進過派出所,被里面的警察打過,所以我們都恨警察!” 筆者無法佐證他言語的真實性,但當這些處于城市邊緣的孩子因生活所迫和壞人引誘而實施了違法行為,被送入代表社會公權力的執(zhí)法部門時,他們的內心比任何時候都脆弱,比任何時候都需要正確的教育和引導,而過于嚴厲的責難甚至打罵必定會影響他們對外界的認知,造成心理障礙,產生厭惡、抵觸甚至憎惡社會的情緒,而且一旦有機會,他們就會報復社會,對曾給自己造成負面影響的人實施更深的傷害。 李紫豪,男,骨齡鑒定為16歲9個月,漢族,農民,住吉林省柳河縣安口鎮(zhèn)。 李明偉也是來自單親家庭,父親曾被判過刑。李明偉和父母的感情很好,他為了減輕家里的負擔而退學,到社會上闖蕩。筆者得知他一直和父親一起生活,就問他:“你父親不管你嗎?”李明偉低下頭,過了許久才慢慢地說:“他有殘疾,沒有手,也沒有腳,是個要飯的……”這個小小的肩膀所經歷的苦痛他人無法感受,因為家庭特殊的環(huán)境,他從小就被別人看不起。筆者問他為何去搶錢,他輕聲地說:“這樣能掙錢,來錢快!”據(jù)同案人介紹,他掙的錢除自己開銷外,還給父親買手機、請保姆。 筆者詢問李明偉有何特長,他高興地說:“我很小就出來學理發(fā),現(xiàn)在能做到大工的位置,我還負責給看守所里羈押的大部分人理發(fā)!”看得出,李明偉對于可以靠雙手生存感到快樂。所以筆者有些疑惑,問他為何不靠自己的一技之長生存,他說:“看人臉色、伺候人的生活很不好受。” 對于這樣一個從小在不正常家庭中成長的孩子,其內心承受了太多的怨恨和他人的冷眼相對,他自卑的同時也敏感地看待周圍的世界,所以,在他得到哥們義氣的照顧時,在他被五光十色的社會所吸引時,他首先想到的不是安分守己、做個合法公民,而是選擇不用受人冷眼甚至可以對他人任意毆打、辱罵、索要錢財?shù)姆绞饺谌脒@個社會,并借此滿足自己的自尊心。 結束了與3個未成年人的對話,筆者感慨:所有的后果均已產生,所有的損失均已造成,我們用刑罰來懲罰他們也只能是事后救濟,而他們走上犯罪道路的那些誘因才是我們最應當反思、面對和解決的。 通過這個案件,我們看到,自控力差、缺乏獨立評價能力等這些未成年人自身的特點是造成他們走向犯罪的基礎原因,而家庭、社會環(huán)境、文化氛圍的不良影響更是主要因素。他們的違法犯罪,就是在社會化過程中,結交了一批品行不端的伙伴,他們聚集在一起,拒絕道德法律的約束,沿著不良的心理發(fā)展軌跡滑向違法犯罪的深淵。 而從本案中我們也看到,社會組織對未成年人違法犯罪的控制、治理和預防職能弱化是致使他們違法犯罪的潛在原因。在我國現(xiàn)階段,盡管制定了《未成年人保護法》,但未成年人的社會福利保障還存在許多問題?,F(xiàn)行的社會機制對未成年人的行為基本上處于失控、半失控狀態(tài),綜合治理不到位,動員社會力量參與幫教失足青少年缺乏力度,這些都為他們走向犯罪埋下了暗礁和陷阱。 來源:中國教育新聞網—中國教育報 作者:■北京市東城區(qū)檢察院政治處 支蕊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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