由于父母或監(jiān)護人疏于管教、照看,導致了兒童身心發(fā)育受到影響,這是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又一殺手。近日,在由北京市未成年人保護委員會、北京市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等聯(lián)合舉辦的“首屆國際青少年健康論壇”上,此話題再次引起人們的關注—— ■ 個案 小剛,初一學生,家住豪華別墅。父母離異,疏于管教,小剛變得脾氣暴躁,紀律散漫,從小學起各科成績就一直很差,常常是一兩天不到校上課,與社會上的無業(yè)人員混在一起。一天,在街頭被一幫小混混打成重傷。 15歲的少年張某,母親患有精神疾病,父親與其母親離婚后外出。張某與患病的母親都依靠外公外婆撫養(yǎng)照顧。由于外公外婆嬌慣張某,張某養(yǎng)成了好逸惡勞,不愛學習的習慣,且自暴自棄,自我放縱,逐步發(fā)展為經(jīng)常逃學,在外打架,還多次將家中的生活費用偷出去亂花。 ■ 現(xiàn)狀 兒童成為家庭疏忽最大受害者 據(jù)調(diào)查,目前法院審理的未成年人刑事案件中,發(fā)現(xiàn)有相當一部分是由于家庭疏忽了對子女的教育和管理造成的。 許多單親家庭父親或母親生活負擔較大,精力分配不當,對子女關心不夠,一些小弟兄、哥兒們的安慰成了心靈的靈丹妙藥。有的文化層次低的父母沒有能力教育好孩子;有的是父母長年在外打工掙錢,忽略了孩子的精神需要,孩子留守或輟學隨父母外出打工,過早走上社會,結交了社會上閑散人員,以致走上了違法犯罪的道路。 如果說家長的疏于管教導致了未成年人走上犯罪道路對孩子是一種終身傷害,另一方面來自環(huán)境的危險也成為兒童受傷害的主要原因。 調(diào)查顯示,目前,0至14歲兒童意外死亡占兒童總死亡人數(shù)31.3%,上升為兒童死亡的第一原因?!靶@暴力”、“離家出走”、“考試焦慮”“青少年自殺”等心理疾患在青少年中有較高的發(fā)生率,成為危害青少年健康成長的又一殺手。從形式上看,在我國南方地區(qū)多見溺水、窒息、車禍;北方地區(qū)的前三位死因為窒息、中毒和車禍。城市兒童首位意外死亡為車禍。 據(jù)一項對北京市中小學生的安全狀況調(diào)查顯示,青少年日常生活中安全問題依次是:游樂事故40.6%;交通安全40.1%;水電氣使用安全33.2%;醫(yī)療安全33.2%;飲食安全27%。 ■ 原因 青少年緣何受傷害 綜合近期的研究和相關資料可見,當前中國青少年自身的生存狀況總體是好的,社會最大 限度地為他們的成長提供了良好的條件,但當代青少年在健康和發(fā)展上的問題同樣令人擔憂和焦慮。其原因在于: 之一:城市工業(yè)化,給城市兒童帶來新的威脅 在傳統(tǒng)意識和社會理念中,由于社會的封閉和兒童生活范圍的局限,涉及兒童安全的社會因素很少。而工業(yè)化在給青少年帶來生活、學習、發(fā)展新的發(fā)展機會的同時,也不可避免的造成一些消極現(xiàn)象的出現(xiàn),黃、賭、毒現(xiàn)象就是典型之一。另外,日常生活中的消費安全、服務安全已成為市場經(jīng)濟條件下青少年安全問題的新范疇。家庭父母暴力、校園變相體罰、城鄉(xiāng)環(huán)境污染、非法使用童工、社會治安事件、交通安全事故、旅游運動意外、商品使用安全、飲食衛(wèi)生防疫、醫(yī)療責任事故等等,帶有典型城市生活特征的不安全因素時時刻刻威脅著青少年的安全。 之二:青少年生理與心理的不成熟期,客觀上成為容易被害人群 從被害人學角度發(fā)現(xiàn),12歲至45歲人群的被害比率為63%。這一年齡分布,涵蓋青少年的主要成長期。據(jù)此研究者認為青少年被害原因的主要弱勢表現(xiàn)為: ——隨著年齡增長,青少年日趨獨立,反抗約束。社會關系、社會生活逐漸豐富多樣,青少年多以獨立主體的身份參與社會活動,監(jiān)護人和教師等不能提供及時的指導,造成社會控制減弱。 ——由于生理、心理的尚未成熟,容易被伺機的犯罪人加以利用。青少年的體力只及成年人的1/3或1/2,因此難與罪犯抗衡。在心理上,由于處在社會化過程中,心理矛盾復雜多變,難以自持。 ——不能正確處理生活中面臨的不幸與挫折,出現(xiàn)人格扭曲,部分人有反社會傾向。據(jù)北京少管所調(diào)查發(fā)現(xiàn),少年犯的犯罪與之前被害經(jīng)歷有直接因果關系的比例超過20%。 ——生活質(zhì)量的提高使青春期孩子生理迅速發(fā)育,外形已具備成人特征,但心理發(fā)育相對遲緩,因此較常處于易被犯罪分子攻擊和利用的狀態(tài)。 之三:家庭控制減弱 就業(yè)、住房寬裕、獨生子女、流動人口等問題的出現(xiàn),使家庭對兒童的控制狀況減弱。 ■ 訪談 強化安全意識刻不容緩 ——訪北京青少年法律與心理咨詢服務中心主任宗春山 記者:增強未成年人自我保護意識和技能,應該加強哪方面的工作? 宗春山:首先應該強化的是成人的監(jiān)護責任和能力,加強家長在這方面的意識。而這方面正是我們的社會所欠缺的。我們目前應該有專門的機構來給家長們加強這方面的知識,同時出臺相應法律進行家長方面的監(jiān)督。西方有很多國家都有相應的法律。 記者:社會應該擔負哪些責任? 宗春山:應該完善社會安全機制建設。我認為應該從三個方面加以建設:一是樹立以弱勢群體為本的人性化理念,二是以法制的手段優(yōu)化兒童的成長環(huán)境,三是加強生命教育。 兒童作為社會的重要成員,其安全和健康是社會整體運行機制的一部分。一個社會的安全狀況是社會環(huán)境和個人相互作用的結果。一個社會的安全機制最主要的是兩大部分:處理安全問題的應對系統(tǒng)和安全知識的教育系統(tǒng)。因此,賦予兒童的安全意識和安全能力,是社會安全狀況的重要因素,兒童安全的可靠保證。 ■ 評論 莫讓孩子成為無知的犧牲品 □ 林紫 據(jù)有關部門的調(diào)查顯示,每年0至14歲未成年人因非正式原因死亡的近1.7萬人,與缺乏必要的安全、自我保護和被害預防知識直接相關的被害案例占80%以上,為什么會出現(xiàn)這種狀況呢? 未成年人缺乏安全、自我保護及被害預防意識,是造成未成年人重復被害的主要因素。1998年的“流星雨之夜”少女馬旻被害案,2000年7月31日發(fā)生在北京朝陽的“13歲少女失身洗浴中心”等案件中,犯罪分子都是利用極其簡單的手段,輕而易舉達到了目的。 少女馬旻等被害人沒有安全和被害預防意識,在高度危險情境中,完全沒有警惕性,沒有解讀危險信息和危急情境的應對能力,輕易就成為了犯罪分子的犧牲品;那些在課堂上被輪奸的孩子們,對自己的健康權、人格權等人身權利一無所知。而上述案件中實施犯罪的未成年人,對自己的行為性質(zhì)或完全無知或界定不清,輕率為之。 以上這些案例說明,未成年人安全和自我保護的現(xiàn)狀令人擔憂。假如我們的孩子能有一點自我保護的意識,接受過一些自我保護的技能訓練,那么至少可以減少被害或受害的可能性。因此強烈呼吁,莫讓孩子成為無知的犧牲品。 ■ 記者手記 雖然家庭疏忽給孩子帶來的傷害不斷地刺痛著人們的心,可是,父母們悔恨的眼淚和人們的惋惜仍然沒有引起社會足夠的重視。 父母應該怎樣才能更加盡職盡責地做好孩子的監(jiān)護人?有沒有相關的法律來約束家長的不盡職?有沒有更多的部門來關注孩子們的成長,教他們學會自我保護?……這樣的問題提了很多年,可依然沒有得到更妥善的解決。 此次研討會上,記者聽到了更多的呼吁。呼吁固然能夠喚起人們更多的關注,但更需要的是行動,是一些科學、規(guī)范的制度和政策來保護未成年人。這一點,國外已經(jīng)有很多可以借鑒的法律和規(guī)范。呼吁之后,我們更希望看到出臺相應的措施。相信這一天不會太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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