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01-30 作者:趙暢 來源:文匯報
重慶市沙區(qū)征地辦工作人員丁某涉嫌受賄一百六十余萬元落馬后,檢察機關(guān)在其家中搜出了二百多雙名貴皮鞋,一百多件國際名牌服飾,還有上百個高檔紫砂壺。檢察院向媒體通報了此案。令人吃驚的是,當檢察官提訊丁某時,他還在向檢察官“炫耀名牌”,說什么“一千元以下的鞋我認為是垃圾,看都懶得看”,“我的西裝沒有一萬元以下的”,“最貴的一套是卡沃奇的,四萬多,穿這個東西,我很講究的,襯衫領(lǐng)帶的搭配,穿這些名牌,我自己都感覺一身輕松,工作起來辦事效率都要高些!”(見1月2日《報刊文摘》)
對于落馬后的丁某而言,在這時“炫耀名牌”,或許非其本意,因為已沒有什么意義了。看來,這是其長期形成的炫耀心理的定勢在作怪。
但丁某何以要“炫耀名牌”呢?說穿了,他是要借“名牌”炫耀身份、地位、權(quán)力。丁某大言不慚云:“穿這些名牌我自己都感覺一身輕松”。何以有“一身輕松”的感覺?“輕松”的背后是有權(quán)力在支撐,換言之,這是由扭曲的權(quán)力感帶來的畸形的優(yōu)越感、滿足感。又云,穿著名牌“工作起來辦事效率都要高些”,其實,那只是受賄行為的代稱而已,一個一心恃權(quán)弄錢的人,又會有多少精力去考慮工作,又能有怎樣的工作效率?只是,有了一身名牌的炫耀,別人就能知道他的“檔次”,知道他的胃口和愛好,知道該送些什么給他,該如何迎合他,這也就是他“辦事效率高些”的本意吧。
丁某僅僅是重慶市沙區(qū)征地辦的一位工作人員,他能借“名牌”以炫耀權(quán)力,足見現(xiàn)在的有些權(quán)力,在某些地方,某些領(lǐng)域,已被瓜分到怎樣的地步。所謂“現(xiàn)官不如現(xiàn)管”,“官大不如管大”,也不是沒有道理的。而這種現(xiàn)象之所以會出現(xiàn),與我們在政策和制度上,留下了足以讓其“瞞上欺下”的空間,肯定是有很大關(guān)系的。如果沒有這些空間,他稍一伸手即會暴露,那么,哪怕他身著更多的名牌,也沒辦法“輕松”起來,受賄的“效率”也不可能高起來。所以,如何從制度層面堵死這一類人的犯罪通道,應(yīng)該是我們首先要做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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