應(yīng)該教會下一代什么——《當(dāng)你遇見大灰狼》讀后
http://www.tianya.cn/New/PublicForum/Content.asp?strItem=free&idArticle=233153
最近從《讀者》雜志2005年第二期上讀到一篇文章,叫《當(dāng)你遇見大灰狼——給女兒的一封信》。文章大意是:母親問12歲的女兒,當(dāng)遇見壞人要欺負你,怎么辦?女兒說:我就用裁紙刀捅他!全家人為此震驚,母親更是為此寫下這封信,告訴女兒,要懂得如何保護自己。如何保護自己,簡單地說,就是要逆來順受。如果壞人要搶你的錢,你就把錢給他,要搶你的手表、項鏈,就自己摘下來給他。如果他要強暴你怎么辦?那也沒辦法,只好給他強奸好啰!因為,他只是要強奸你,并不是要殺你,“留得青山在,不怕沒材燒”,當(dāng)你能保住一命,就能開創(chuàng)無限的未來。至于名譽,那只是人的第二生命,畢竟不是第一生命??!
如果說以前從個別人口里聽到類似的話只會讓我心生鄙夷,今天從堂堂《讀者》上讀到這樣的文字,只能令我莫名驚詫。這是值得推薦的正確的價值取向么?這是做父母的應(yīng)該教給下一代的正確的做人原則么?人生而為人,如果活著的目的只是保住一己之軀,那與行尸走肉又有何分別?
文章沒注明作者居住地,但我分析,應(yīng)該不是大陸人。大陸的父母,縱然私底下教育自己的子女時,有可能告誡他不要為了保住錢拿命和劫匪搏斗,但還不至于教女兒如何逆來順受地接受強暴。畢竟,幾千年的文化傳統(tǒng),使我們始終堅信,貞操對一個女孩子而言幾乎意味著全部。
但我還是相信,貞操觀念在隨著時代的發(fā)展逐步弱化。越來越多的紅燈區(qū)、“無煙工廠”就是明證。一代女青年已經(jīng)在開放的時代英勇地“獻身”,原因我不想深究,但后果卻恐怕難以回避——“無煙工廠”產(chǎn)生的精神污染,也許,會比淮河的污染更重,影響更遠,治理也更難。
在感嘆世風(fēng)日下的時候,我竟意外地發(fā)現(xiàn),我們的主流媒體,居然也在扮演丑陋的推波助瀾角色。
我們一邊在感慨民工的血汗錢光天化日之下被搶而無人伸出援助之手,一邊卻看到書上說:讓他搶去吧,還得主動點,自己掏出來給他。豈不知,那幾千塊錢,是一個貧苦家庭一年的渴盼,一年的口糧。沒有這幾千塊錢,也許就意味著一條生命從此陷入絕望——無論是來自肉體還是精神。
我們一邊幻想著英雄救美,一邊卻聽到雜志上的教導(dǎo):女人要學(xué)會接受強暴,要逆來順受(我奇怪,為什么不說得更動聽一點,叫女人試著從中體會快感?)。既然女人自己都能接受強暴,我等旁觀者還有伸出援手的必要嗎?殊不知,真能接受強暴的,恐怕只有那個寫文章的母親。而更多的女人,等著我們該出手時就出手。
《當(dāng)你遇見大灰狼》的作者署名“佚名”,估計自己也只是悄悄說說而已,斷不敢暴露身份。要知道,外面的大灰狼可真不少,正愁沒撞見幾只溫順的羊羔,這里來了個自動送上門的,豈不正合胃口?既然你那么不在乎錢,那好,就專搶你好了。既然你無視名譽這一“第二生命”,那更好,先把你強奸好了。但是,請不要拉你的未成年女兒下水,就算在你的教化下她也變得不那么在乎,但要明白,你起碼把人家大灰狼害了,因為,強奸少女,那是要判重刑的!
《讀者》是大家的《讀者》,是全國人民的《讀者》。不是地攤小報,更不是花邊讀物。與它的身份相符的,應(yīng)該是有正確輿論導(dǎo)向,能夠弘揚正義的聲音。
請不要拿“爭鳴”來搪塞,也不要拿“自由”說事。那個叫“佚名”的母親要隱姓埋名地教她的女兒從小學(xué)會被強暴,那是她自己的家事。教育錯了也只是她一個人的責(zé)任。但是,被《讀者》堂而皇之地登出來,告之天下,那就絕不僅是一個人,一家人的事情。其他當(dāng)母親的會不會效而仿之我不知道,但如果有越來越多的青年一代從此扮演溫柔的羔羊甚至兇狠的大灰狼,我則要說,《讀者》難辭其咎。
作者:在天涯等待 回復(fù)日期:2005-1-16
現(xiàn)在真的是,人的性命越來越重要,似乎人人都怕事,怕傷到自己的性命,豈不知這樣才是真的讓自己變得越來越危險
作者:來了又走 回復(fù)日期:2005-1-16
作者好象是美國的劉墉.
他的觀點是對的。對于父親來說,一個被強奸的女兒,和一個被殺掉的女兒,顯然是選擇前者。
作者:來了又走 回復(fù)日期:2005-1-16
樓主不厚道。作者可沒有讓女兒去引誘別人。只不過是說,在危險來臨的時候,選擇其中較小的危害而已。
我們這里有一個姑娘,躲避強奸,從5樓跳下。沒死,癱瘓了。被當(dāng)作貞潔列女宣傳了幾天。政府給了一點錢,然后就要一輩子成為自己和家人的負擔(dān),她倒是可以一輩子做處女了。如果只是被強奸,還可以重新生活,危害小多了。
作者:男人老周 回復(fù)日期:2005-1-16
回復(fù)"來了又走"網(wǎng)友:
作者本人可能是對的。但可怕的是,如果這種“正確”成為全社會的共識,我只能說,那將是全社會的悲哀。唯一會因此感到高興的,可能就是那些“大野狼”。
作者:qwcunplugged 回復(fù)日期:2005-1-17
我覺得作者沒有錯,既然無謂的反抗要付出更大的代價,何必要再賠進去最寶貴的生命呢?所謂什么節(jié)氣貞節(jié)也不是說承擔(dān)了更多的傷害就可以換來的,如果是我的女兒我也會這么告訴她。女性也沒有足夠的反抗能力,當(dāng)然如果我的兒子身高體壯武功高強,我肯定會告訴他揍死那個混蛋
相鄰博客
- 怎樣安撫孩子的負面情緒?(轉(zhuǎn)) [2009-03-25 10:05:00]
- (臺灣)劉墉當(dāng)你遇見大灰狼——給女兒的一封信 [2009-05-01 13:33:00]
- 英語單詞詞根詞綴記憶法 [2009-05-06 09:19:00]
- 議論:《單詞不用記》好不好? [2009-05-06 09:29:00]
最近訪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