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徐浙寧 《為了孩子》
隨著年齡的增長,父母都會考慮給孩子一些零用錢,因為孩子大了,總有些父母考慮不到的需要,而且也應該讓孩子懂得錢的價值,讓孩子在花錢中學會合理消費,嘗試自我管理,為孩子以后的自立打下基礎。但父母又往往擔心,孩子會將錢用在不該用的地方,比如:買攤位上不衛(wèi)生的小吃、買游戲卡、買亂七八糟父母搞不懂的玩意。怎樣才能讓父母的“良苦用心”不適得其反呢?
* 了解孩子的成長需要,把握同齡人的“用錢”傾向
也許你會發(fā)現(xiàn)你的希望與孩子的實際消費有差別,而孩子與其同伴間卻有著很大的相似之處,這就是一個年齡特有的需要?!盎ㄥX”是獨立的一種表現(xiàn),以前都是父母買好了給孩子,孩子只是接受方,而在“花錢”的過程中,孩子是主動方,是可以自由選擇與做決定的?;?0元的這份感覺,比你給他買100元的東西還舒服。因為很多東西你認為孩子不需要,就不買,其實不然。比如:小浣熊干脆面里的水滸英雄卡,父母會覺得沒意義,但孩子會覺得意義重大,因為“其他孩子都有”;父母說“悠悠球有一個就是了”,但孩子說“不同的悠悠球有不同的玩法,如果我不會玩,就沒人和我玩了” ……
可見,大人往往考慮了“錢”的實際價值,而孩子則很在乎與同齡人的相似。因此,與其孤立地限制自己的孩子,不如從孩子的伙伴中尋找孩子成長的軌跡,幫助孩子了解他的實際需要,引導孩子將錢用得更好。切勿用斷掉或減縮孩子零用錢的辦法,來打消孩子的“不合理念頭”,以使孩子走入“說謊”、“騙錢”,甚至“順手牽羊”的歧途——
一個7歲的孩子,為了買“神奇寶貝”磁貼,而從媽媽的錢包里拿走了100元,買了滿滿一書包;
一個10歲的孩子,為了買游戲卡,在學校組織給災區(qū)捐款時,故意對媽媽說:老師要我們每人捐兩元,我捐10元好不好?媽媽非常贊同孩子的熱心,給了10元,結(jié)果孩子還是只捐了兩元;
一個12歲的男孩,為了買一個媽媽認為“幼稚”的電動組合玩具,省下零用錢,直至有一次實在口渴,跑去超市“拿”起一瓶飲料,趁人“不備”痛飲被抓……
* 合理消費,等于賺錢
我國法律規(guī)定,未滿16周歲的孩子,是不能被雇傭的,所以孩子得到零用錢的主要途徑就是從家人那里來,比如:壓歲錢、零用錢。錢可以用在很多地方,孩子在“花錢”時,是需要引導的,因為畢竟是孩子;而若想讓他尊重你的建議,就必須讓他覺得你所建議的對他很值得,所以你可以對孩子說:合理消費,等于賺錢——
比如:同樣是每星期5元零用錢,如果孩子買了零食,不過解決了一時的口舌之饞;而如果買了不衛(wèi)生的東西,吃了后很可能鬧肚子,還得打針吃藥,又白白多花一筆錢,是吃藥好呢?還是吃肯德基好呢?再想想,如果積攢了零用錢,買了《十萬個為什么》,那可就有得看了,不但能成為同齡人中的“小博士”,老師也會對孩子刮目相看,而且知識就是財富,至少是為將來的財富進行投資,豈不是有深謀遠慮的大將風采?
再比如,一個4年級的小女孩,將自己存了很久不舍得用的繪畫得來的稿費捐給了一個素昧平生的白血病小姑娘,贏得了老師、社區(qū)工作者的贊賞與關注,從此多次被邀請免費參加很多活動,包括:夏令營、參觀游覽、座談會等。如果自己花錢可要很大一筆呢!
這些例子,豈不是在告訴孩子:合理消費,等于賺錢!
* 零用錢、預賒款與獎勵金
培養(yǎng)孩子的合理消費時,還可以建立相應的零用錢、預賒款與獎勵金制度。
1、零用錢
什么是零用錢,就是可以自由支配、滿足自己需要的花費。孩子越大,自我意識越強,就對零用錢有著越多的需要。就象前文所講,很多的父母怕孩子亂花錢,于是不給孩子零用錢,結(jié)果卻出現(xiàn)了更多惱人的問題。因此,一般都建議父母,如果有條件,孩子上小學后就可以給一定的零用錢了,只是借用法律上的“權利、義務對等原則”,你在給孩子零用錢的同時,也可以約法三章,這樣不僅可以培養(yǎng)孩子的自我管理能力,也可以借零用錢樹立父母的權威。比如:
(1)零用錢每月數(shù)額相對固定,用完則不能再要,必須等待下一個月再發(fā),好比“工資”——讓孩子在零用錢支配中,學習合理消費、統(tǒng)籌安排,并鍛煉孩子的耐心;
(2)因自己管理不善,而丟失的鉛筆、橡皮、書本等學習用品,或者將他人的東西損壞了等等,都應當由零用錢來開支;如若不夠,可由父母先墊付,再從每月的零用錢中逐月扣除——讓零用錢幫助孩子學習愛惜、懂得管理與責任承擔;
(3)零用錢由固定的家人發(fā)放,不得向他人再要,否則將逐月扣除——防止零用錢的濫發(fā)濫用,打消孩子“鉆空子”的想法。
零用錢具體給多少,要根據(jù)家里的實際條件、孩子的年齡及支配管理能力等來定,如果超過10元的,可以分兩次支付——每月5號左右、20號左右,這樣既防止孩子錢多了亂花,也有利于成人對孩子的引導與監(jiān)督。
最后要注意以下三點:
a.不要食言:說好了給零用錢,就一定要給,最好是每月的固定時間,即使遇到一些不愉快的事情,但事先沒有寫在規(guī)則里的,也不能反悔。比如:發(fā)“工資”的日子孩子說謊了,千萬不要一怒之下不給了,否則你不也成了食言之人.
b.全家統(tǒng)一:要將零用錢制度與家人共同商量制定,說好一個月10元,就只能10元,最好由一人來固定發(fā)放,否則難免讓孩子“鉆空子”,引起成人間矛盾。
c.適度詢問:就是父母可以詢問孩子零用錢的用途、去向,尤其對于剛剛有零用錢的孩子而言,父母的詢問可以對孩子零用錢的使用給以一定的督導;但一定要注意“度”,要注意給孩子零用的自由,畢竟一來“零用錢”的心理感覺就是圖個自由,二來“零用錢”的數(shù)量并不多,所以如果父母問得太細,甚至有的父母要求孩子將每一筆(不管多少)花費都要記錄下來,或者在每次給零用錢時都先要細細問一下孩子上一次怎么用的,那么肯定會引起孩子的反感,這也是為什么很多孩子干脆不要零用錢的原因。
2、預賒款
預賒款,就是如果當孩子急切想要一樣東西,但積攢的零用錢還不夠時,可以向父母預支后面1、2個月的零用錢,當然后面1、2個月就沒有零用錢了;也可以由孩子主動提出通過家務勞動、好人好事等來“還帳”。這里要注意:不要把孩子應該做的事情,作為交換條件,比如:好好吃飯,給1塊錢;作業(yè)寫干凈,給2元。要選擇為他人服務的內(nèi)容,比如:幫爸爸媽媽的臥室擦地板,給同學補課等。
預賒款是用來“救急”的,而不是任意預支的,父母可以給孩子一年中3次預賒款機會,但每次最多預支兩個月的。如果孩子一次也沒有預支,那么父母可以適當考慮年底給一定的獎勵,比如多給一個月的零用錢,獎勵孩子的守信與耐心!
3、獎勵金
獎勵金,則是零用錢以外的額外獎賞。如:孩子的合理消費、所做的好事以及可喜的成績,適當?shù)亟o予孩子一定獎勵金,也是非常不錯的家庭規(guī)則,不但鼓勵孩子的合理消費,也激勵孩子其他方面的進步。
零用錢、預賒款、獎勵金的辦法,你給孩子用過嗎?如果用了,就堅持下去吧;如果沒有,現(xiàn)在就嘗試一下吧!
來源:http://www.modern-family.com/forthechildren(b)/article.asp?id=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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