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市教科院普通教育研究所 李洪曾
中央教育科學研究所八十年代牽頭組織的一項大型研究證實,幼兒園在園幼兒認知發(fā)展的水平和個性發(fā)展的個別差異與家庭教育和環(huán)境的聯系比與幼兒園教育和環(huán)境的聯系更為密切。①九十年代上海、北京、重慶、沈陽合作的一項研究發(fā)現,上海地區(qū)幼兒家庭教育的質量不如北京。②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所、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會和上海市家庭教育心理研究會對上海地區(qū)幼兒家長的教育觀念、教養(yǎng)態(tài)度和教育行為等方面存在問題、產生原因和指導措施施進行了大量研究。③④⒂⒃⒄⒆九十年代初開始,對家庭教育的研究和對家長進行家庭教育的指導工作在上海幼兒教育界引起廣泛重視。1992年全國幼兒家庭教育研討會、1998年全國第二屆幼兒家庭教育研討會和1999年全國幼兒家庭教育指導形式研討會相繼在上海召開,有力地推動了上海地區(qū)幼兒家庭教育的指導工作和研究工作。其他年齡段兒童家庭教育方面的情況與幼兒家庭教育的情況類似。
我國對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目標是:到2000年,“使90%兒童(十四歲以下)的家長不同程度地掌握保育、教育兒童的知識”。⑤上海地區(qū)根據自己的情況提出更高的要求:到2000年,“95%以上的家長接受科學育兒和家庭教育系列知識”。⑥近年來,上海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基本上是圍繞這一目標進行的。根據1999年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評估資料表明,截止1998年12月31日,全市0—3歲嬰幼兒家長受教育率達到81.3%,3—14歲兒童家長達到90.1%。⑦
上海市全市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是由上海市婦女聯合會牽頭,上海市教育委員會為主,上海市總工會和上海市衛(wèi)生局共同參與組織的。⑧具體工作通過這四條線和區(qū)縣,到達幼兒園、中小學、街道、鄉(xiāng)鎮(zhèn)、衛(wèi)生機構、企事業(yè)機關等基層單位得到落實?,F將在基層單位開展指導工作時涉及到的指導對象、指導內容和指導形式的情況分述如下。
一、關于家庭教育指導的對象
目前上海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對象包括新婚夫婦、孕婦與她的先生、0—18歲兒童的家長。0—18歲兒童的家長,可以接受由教育機構組織的對學生家長進行的指導,也可以接受由企事業(yè)、機關工會組織的對本單位職工進行的指導,還可以接受由街道、鄉(xiāng)鎮(zhèn)等社區(qū)組織的對本社區(qū)居民進行的指導,此外他們從衛(wèi)生部門可以接受有關養(yǎng)育子女的指導。對各類對象的指導工作在組織管理上的分工是:衛(wèi)生部門負責新婚夫婦和孕婦的指導;教育部門和衛(wèi)生部門共同負責0—18歲兒童家長的指導;工會負責在職職工的家庭教育指導;婦聯、社區(qū)、青保等部門負責社區(qū)祖輩家長、外來人口兒童家長、特殊家庭以及監(jiān)護人等的指導;婦聯牽頭負責散居在社區(qū)的0—3歲嬰幼兒家長的指導。⑧
對不同年齡段兒童家長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開展情況是:(1)對3—14歲兒童的家長是上海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的主要對象,指導工作基本得到落實,家長接受指導的普及率最高。這是因為上海地區(qū)3—15歲的兒童已經進入幼兒園、小學和中學,目前幼兒的入園率已經超過95%,小學和初中教育已經普及。對比較集中的兒童家長進行指導,從組織工作來講比較方便,幼兒園、中小學教師對家長進行家庭教育的指導無論從知識和經驗,家長的信任程度來說,都具有一定的優(yōu)勢。(2)對0—3歲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的指導,特別是教育上的指導,從九十年代中期醞釀,1996年開始進行“依托社區(qū)對0—3歲幼兒家長進行科學育兒的研究”并進行試點,受到家長的歡迎并取得良好的效果。目前正在全市20個區(qū)縣的所有街道和鄉(xiāng)鎮(zhèn)推廣并進行擴大試驗。(3)15—18歲兒童已經進入高中階段學習,對他們家長的指導過去有部分學校自發(fā)進行,自1998年年初開始列入全市家庭教育指導工作計劃。(4)對新婚夫婦和孕婦的指導,自《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發(fā)布以來,由衛(wèi)生部門和民政部門負責,并由婦嬰保健和婦保所落實到人,通過組織新婚夫婦“家長學校”和孕婦“家長學?!睂嵤┲笇?。
如果說,家庭教育是家長與子女之間的一種雙向互動的過程,那么,作為家長的父親、母親、與孩子一起生活的祖輩老人與孩子兩方面對象都應該屬于家庭教育指導的對象”。⑨1999年上半年由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會組織的一項現狀研究結果發(fā)現,被調查者中認為家庭教育指導的主要對象應該是孩子父母親的占60.7%,其中父親為31.3%,母親為29.4%;認為應該是祖輩家長占9.0%,認為應該是孩子的占6.1%。調查發(fā)現,實際上以孩子的父母為主要指導對象的指導單位占58.1%,其中父親為27.8%,母親為30.3%;以祖輩家長為主要對象的占7.5%,以孩子為主要對象的占7.1%。⑩父母親已經成為家庭教育指導的主要對象,對父親的指導將進一步得到落實,對與孩子生活在一起的祖輩家長的指導已經開始受到重視,對孩子進行家庭教育的指導將引起注意。
根據上海地區(qū)的具體情況,今后在指導對象方面可以考慮問題的有:(1)如果要計算指導工作普及率的話,普及率的計算單位應該由“家庭數”向“家長數”過渡。目前在計算家長的受教育率時使用的公式⑾已不適宜上海地區(qū)的實際情況。對上海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工作來說,今后需要考慮兩個問題,一是指導對象已經從“0—14歲的兒童家長”延伸為“0—18歲兒童的家長”,二是家庭教育質量的提高,有賴于所有家長教育素質的提高。“兒童家長數”應該包括兒童的父母和與兒童一起生活的祖輩家長。自然,家長受教育的指標應該根據實際情況重新制定。(2)對與兒童一起生活的祖輩家長的指導已經受到重視,在部分街道和幼兒園已有計劃的開展和研究,但是對祖輩家長在家庭教育中的特點的研究還不夠,需要加強。(3)對家庭教育的研究除了要重視研究家長對子女的教育過程外,還要注意研究子女接受家長教育過程。部分兒童家庭、特別是小學高年級和中學學生家庭親子關系緊張,主要責任在家長一方。但除了要對家長進行適當指導外,對作為子女一方的學生進行如何與家長溝通、如何尊重和理解家長的行為、如何正確對待和處理與家長的關系,也是十分重要的。(4)在低年齡兒童家庭中,請家庭保姆照看孩子的情況已經出現,數量正在增多。保姆對孩子的影響將會增大。對負有教育責任的保姆進行家庭教育的指導應該引起注意。培訓嬰兒幼兒教育保姆,對教育保姆進行資格審定、持證上崗,可能成為下世紀初上海地區(qū)部分家庭的要求。(5)對外來流動人口家長進行家庭教育指導的問題已經提到議事日程上來了。上海地區(qū)現有外來流動人口350萬。外來流動人口在上海經濟發(fā)展和城市建設中作出了重要貢獻。近年來外來人口的結構在職業(yè)、文化、家庭成員上正在發(fā)生變化。隨著外來人口子女教育問題的逐步解決,外來人口子女的家庭教育指導工作開始得到重視。研究外來人口在滬家庭成員的變化、家庭教育的特點并提出分類指導辦法已經成為迫切的任務。
二、關于家庭教育指導的內容
上海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十分注意指導內容的理論與實踐相結合,重視針對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實際問題進行指導。目前上海市地區(qū)基層指導單位組織的家庭教育指導的內容主要有:(1)向家長介紹、提供兒童發(fā)展、學校教育和家庭教育的基本規(guī)律、理論知識和實際情況;(2)提出兒童所處年齡段在學習、生活和成長中和家長在家庭教育中容易出現的問題,和供家長參考的處理意見和建議;(3)圍繞社會熱點問題和學校重大問題與家長交換意見。⑨據上海市婦聯組織的調查,本市基層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組織管理者和指導者中,39%認為普及理論知識最重要,53%認為聯系家庭教育、幫助家長解決實際問題更重要;也有少數人十分重視社會熱點問題?;鶎又笇挝辉趯嶋H安排內容時,將理論知識為主的占42.6%,以提出常見問題和處理辦法為主的占51.6%。指導的實際內容與理想狀況相近。⑩
掌握兒童發(fā)展規(guī)律和家庭教育規(guī)律的內容在指導中得到加強,學校教學、復習、考試的內容將受控制。目前上海地區(qū)向家長介紹、提供的知識內容和情況主要有:(1)兒童身體、心理發(fā)展的規(guī)律和不同年齡段兒童的年齡特點;(2)學校教育的教育教學任務、內容、進度、活動安排和要求以及兒童在教養(yǎng)機構內學習、生活的情況;(3)家長的教育觀念、教養(yǎng)態(tài)度和包括家庭教育的內容、方法在內的教育行為等有關知識。調查的結果是,44.3%的被調查者認為上述三方面知識中兒童發(fā)展規(guī)律與年齡特點最為重要,36.1%認為家庭教育的知識最需要,17.5%認為學校教育的知識最重要。實際情況是35.5%的指導單位的指導內容以兒童發(fā)展規(guī)律和年齡特點為主,34.9%的指導單位以家庭教育知識為主,27.3%以學校教育情況為主。⑾以理想為標準,今后的趨勢是,兒童發(fā)展規(guī)律和年齡特點、家庭教育知識兩方面的內容將有增加,學校教學、復習、考試方面的內容將有所控制。
根據以上情況,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導工作在指導內容上的發(fā)展趨勢是:1.根據全面推進素質教育的要求,以素質教育為主線統(tǒng)率兒童發(fā)展規(guī)律、學校教育教學和家庭教育三方面知識的指導內容。教育單位在向家長介紹學校教育教學知識時,要從側重課堂教學、復習迎考、成績分數,向普及素質教育知識、介紹學校實施素質教育的計劃和措施轉化。通過指導,引導家長支持、配合、監(jiān)督學校素質教育的實施,并推動家庭素質教育的實施。2.家庭教育指導的直接對象是家長,家庭教育指導的直接目標是提高家長的教育素質和家庭教育的質量,最終的目的是促進兒童身心健康地成長。為了提高家庭教育指導的針對性和實效性,不僅要從兒童成長發(fā)展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出發(fā),更要從家長對待兒童成長發(fā)展存在問題的認識、態(tài)度和教育行為上的問題出發(fā),去選擇對家長進行指導的內容。學校教育單位的組織管理者和指導者,不僅要“讀懂學生這本書”,還要“讀懂學生家長這本書”。3.以專題形式、分年齡段編寫教材和組織指導活動,淡化抽象理論、重視為實踐服務的應用性理論知識,強化實踐操作,重視家庭教育中存在的實際問題。在改編家長學校教材時,不必過分強求理論知識的全面性和系統(tǒng)性,而應更多地從兒童學習、生活、成長和家長家庭教育中的實際問題出發(fā),從不同年齡段兒童及其家長的特點出發(fā),提高指導內容的針對性、實用性。可以以不同年齡段兒童和家長的實際問題帶有關理論知識和一般處理辦法的專題形式編寫教材和組織指導活動。4.吸收實際工作者參加教材的編寫工作,提高家長學校教材的實踐性和可讀性。上海地區(qū)過去出版的家長學校教材大多數為理論工作者編寫,但編寫者大多為教育學、心理學和其他學科專家而并非專職從事家庭教育研究和教學。為提高教材的實踐性和可讀性,可以以熟悉家庭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導的理論工作者為核心,吸收長期從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組織管理者、指導者和個別有豐富經驗、有見地的家長介入,發(fā)揮各自優(yōu)勢,編寫出高質量的教材。
三、關于家庭教育指導的形式
1999年年初召開的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導形式研討會和10月在上海舉行的全國幼兒家庭教育指導形式研討會提供的交流資料⑿⒀表明,上海地區(qū)家庭教育指導的常用形式可分為:(1)“家庭訪問”、“在校接待”、“定期咨詢”等“個別指導”;(2)“講座與家長會”、“家長間的交流與討論”、“家長來校聽課與參加親子活動”等“集體指導活動”;(3)向家長“介紹、組織訂閱家庭教育報刊、普及讀物”,“出版自編家庭教育小報、墻報、黑板報”和“觀看自攝錄像”,“介紹、組織觀看現成的家庭教育電影、電視、錄像、廣播和錄音”等“文字音像資料的介紹、推薦和提供”等三類。
上海地區(qū)基層指導單位在采用上述三類指導活動中以“集體性指導活動”為主的最多,占51.8%;“個別指導”其次,占41.5%;“介紹、推薦、提供文字音像資料”最少,占3.3%。但被調查的組織管理者和指導者中47%認為“個別指導”最有效,45.7%認為“集體性指導活動”最有效,3.4%認為“介紹、推薦、提供文字音像資料”最有效。⑩隨著家長工作節(jié)奏的加速、個人和家庭生活質量的提高、以及伴隨而來的可用于參加指導活動時間的減少,隨著家長文化層次、接受能力和對解決家庭教育實際問題需求的提高,預計從總體上看,“個別指導”的形式將增多,“文字音像資料的介紹、推薦和提供”將增多,而“集體性指導活動”中的某些形式將有所減少。
基層指導單位在采用“個別指導”的三種具體形式中,以“家庭訪問”為主的最多,占51.8%;“在校接待”其次,占41.5%;“定期咨詢”最少,僅占3.3%。而被調查者中63.5%認為應以“家庭訪問”為主,24.4%認為應以“在校接待”為主,10%認為應以“定期咨詢”為主。被調查者的看法與實際的情況在排列順序上一致,但比重有所差別。按理想的要求,“家庭訪問”與“定期咨詢”的地位還須加強,“在校(園、所、院、單位)接待”將有所減弱。非教育系統(tǒng)的有些指導單位由于本單位確定適當的、固定的接待場所有一定困難,隨著指導工作的發(fā)展,定期咨詢可能受到限制。
基層指導單位在運用“集體性指導活動”的三種具體形式時,目前以“家長會和講座”的形式為主的最多,占84.6%;以組織家長到指導單位聽課、參加親子活動等“教育教學開放活動”為主的其次,占8.14%;以組織家長之間的“交流和討論會”為主的最少,占7.1%。在被調查者對“集體性指導活動”三種具體指導形式的主次順序與實際情況一致,但比率有明顯差距,分別為66.2%、18.2%和15.7。⒁生動活潑、便于家長投入的開放活動和親子活動為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注入了新的活力,在近年發(fā)展迅速,并將進一步發(fā)展;便于充分發(fā)揮家長主體作用、在轉變家長觀念方面有明顯優(yōu)勢的家長間的交流和討論的形式已經受到指導單位的重視和家長的歡迎,并在電視媒介中被廣泛應用,這一形式還具有進一步發(fā)展的潛力。
基層指導單位在向家長“介紹、推薦和提供文字、音像資料”時,目前以“向家長介紹、組織訂閱家庭教育報刊、普及讀物”為主的最多,占73.1%;以“出版自編家庭教育小報、墻報、黑板報和觀看自攝錄像”為主的其次,占18.8%;以“介紹、組織觀看現成的家庭教育電影、電視、錄像、廣播和錄音”為主的最少,占5.9%。在被調查者對“介紹、推薦、提供文字音像資料”的三種具體指導形式的主次順序與實際情況一致,比率也無明顯差距。
目前上海地區(qū)基層指導單位家庭教育指導工作是否能夠得到正常的開展、家長的出席率是否高、開展得是否活躍,在很大程度上與指導單位采用的指導形式有著密切的關系。根據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導的實際情況,建議基層指導單位在選擇采用何種指導形式時:(1)注意分析影響指導形式效果的各種因素,使指導的形式適應指導對象的特點、適應指導對象的需求、適應指導內容的性質,克服指導形式上的形式主義,使指導工作真正收到實效。(2)要注意改變指導形式的“單一性”為“多樣性”、改變指導形式的“封閉式”為“開放式”、要使家長在指導過程中變被動為主動,充分發(fā)揮家長在指導過程中的主體作用。(3)要克服指導一個內容只采用一種形式的“單打一”現象,可以圍繞某一個指導專題采用多種形式配合進行指導,提高指導工作的深度。(4)在指導過程中,注意采用新的手段,并不斷去發(fā)現、扶持、總結、提煉、推廣與上海地區(qū)社會經濟發(fā)展相適應的新的指導形式。
四、關于指導的組織形式
家長學校是家庭教育指導的一種重要的組織形式,它曾經發(fā)揮過重要的作用,并將繼續(xù)發(fā)揮重要作用。但家長學校并不是家庭教育指導的唯一形式。隨著社會的發(fā)展,從事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組織管理者應積極地、不斷地創(chuàng)建、扶植、總結、推廣新的組織形式。目前上海基層指導單位開展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組織形式,有88.9%以家長學校為主,5.9%以家庭教育咨詢站為主,2.9%以親子學苑為主;就理想狀態(tài)而言,被調查者中76.6%認為應該以家長學校為主,10.9%認為應以家庭教育咨詢站為主,11.9%認為應以親子學苑為主。本市基層單位的指導工作的組織形式已經突破了過去家長學校的單一模式,親子學苑、咨詢站等適應本單位、本地區(qū)、本部門的新的組織形式正在社會發(fā)展的過程中,隨著本市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的深入發(fā)展而不斷出現并發(fā)展。⒆
注:
“適應我國國情,提高幼兒素質”的調查研究》,教育科學出版社1991年版。
②李洪曾:《四城市幼兒教育比較研究》,上海科學技術出版社19991年。
③李洪曾:《上海地區(qū)幼兒家庭教育的特點與問題》,《上海教育科研》,1995年第12期。
④李洪曾:《上海家長與教師對幼兒評價標準的研究》,《華人兒童社會化》,上??茖W技術文獻出版社。
⑤國務院婦女兒童工作協調委員會:《九十年代中國兒童發(fā)展規(guī)劃綱要》,1992年。
⑥上海市兒童和少年工作協調委員會:《九十年代上海兒童優(yōu)生、保護、發(fā)展規(guī)劃》,1992年。
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評估小組,一九九八度上海市家庭教育工作監(jiān)測報告,1999年10月。
⑧上海市婦女聯合會、上海市教育委員會、上海市總工會、上海市衛(wèi)生局:《面向新世紀,開創(chuàng)新局面,1999年上海家庭教育工作要點》,1999年3月2日。
⑨李洪曾:《家庭教育指導的對象、目的、內容和形式》,《家庭教育指導》,1995年第4期。
⑩李洪曾:《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導工作現狀及其發(fā)展趨勢》,待發(fā)表。
⑾全國婦聯、國家教委:《全國家庭教育工作“九五”計劃》,1996年。
⑿《上海市家庭教育指導形式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家庭教育研究與指導中心,1999年1月。
⒀《全國幼兒家庭教育指導形式研討會論文集》,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家庭教育研究與指導中心,1999年10月。
⒁劉元璋主編:《上海市家庭教育論文集》,上??茖W技術出版社1989年4月版。
⒂李洪曾主編:《家庭教育心理研究論文集》,上海市家庭教育心理研究會,1991年12月版。
⒃李洪曾主編:《現代家庭教育心理研究文集》,上海科學技術文獻出版社1993年2月版。
⒄劉元璋主編:《九十年代上海家庭教育之研究》,上海家庭教育研究會,1994年9月。
⒅李洪曾主編:《上海市幼兒家庭教育研究論文集》,上海市教育科學研究院家庭教育研究與指導中心,1998年12月。
⒆倪冰如、康惠君:《關于創(chuàng)建社區(qū)親子園的探索與思考》,《上海市0—3歲嬰幼兒家長科學育兒指導研究成果集》,上海市家庭教育研究會,1999年8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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