課題:孩子不應溺愛
授課者: 潘明明
“愛子乃人之天性”,尤其對獨生子女更是如此,愛是一種偉大的感情,它體現著給予。孩子感受到愛的情感時,就會得到精神的滿足,從而產生向上的力量。愛又是開啟孩子心靈的鑰匙。由于孩子感受到父母的愛,在感情上就產生共鳴,在思想上愿意與父母交流,就會把父母當成知心朋友,樂意接受教導,使孩子處于接受教育的最佳狀態(tài)。此時對孩子的教育就成功。
但愛是有講究的?,F在我們的不少家長對子女的愛確實是過分了,是溺愛,主要表現:
1、舍不得孩子受“委屈”。有的家長對孩子的要求不加分析,百依百順,有求必應。把自己當成“孺子?!保词故羌彝ソ洕鸂顩r一般,父母寧可節(jié)衣縮食,也咬著牙使孩子生活在優(yōu)裕的物質生活中,使孩子從小要什么有什么,要怎樣就怎樣,為所欲為地追求物質享受,而難于同情父母的疾苦,珍惜父母的勞動。
2、舍不得孩子吃苦,事事包辦代勞,從小開始如洗手帕、洗手洗腳、穿衣、戴紅領巾、疊被、掃地、洗碗等完全應由孩子自己做的事,父母也包辦代勞。稍大了,又要讓孩子集中時間學習,家務勞動不讓沾邊,從而養(yǎng)成懶散、衣來伸手、飯來張口、厭惡勞動、不勞而獲,揮霍浪費的紈绔子弟的惡習,難于培養(yǎng)尊重父母勞動,為父母分憂的思想和品德。
3、將子女置于家庭中的至尊地位。有的孩子在家庭中享有特殊待遇,成了特殊人物,其存在價值遠遠超過其他家庭成員,處于家庭至尊至上核心地位的孩子,自然成為目中無人,為所欲為的“小皇帝”。
4、縱容護短。當子女與他人糾紛,吵架、打架,有的家長不分是非,往往首先責怪對方。有的明知孩子不好,被教師批評了,還埋怨教師,在孩子面前,對教師說三道四。在祖孫三代的家庭中,有的祖輩為袒護孫輩,甚至在孩子面前訓斥孩子的父母,這些都影響孩子認識和改正自己的錯誤,助長了他們的惡習。
5、物質刺激。有的家長用錢物鼓勵孩子聽話,學習和做事??荚嚦煽兒镁徒o錢給物,容易使孩子把錢物作為學習和做事的動力,同時也容易養(yǎng)成隨便花錢和要東西的不良習慣。
6、有的家長只盡心盡力對子女盡“責”,而不要求孩子對父母、對家庭負責,使孩子無需付出任何代價就可輕易得到自己想要的東西。將使孩子缺乏負責感,只想索取,不想奉獻。只要別人為自己服務,自己不愿意為別人服務。 http://www.sztlzx.com/dygz/UploadFiles/2007122083758396.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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