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4年,家庭駕馭權利和隱私法案成為了聯(lián)邦法律。它是由來自紐約的保守派共和黨人詹姆斯·巴克利(James L. Buckley)負責完成的,這一立法阻止學校單位(school districts) 拒絕家長了解孩子的分數(shù)或者在沒有取得家長同意的前提下不能向任何第三方泄漏諸如此類的信息。為了保護美國家庭的自主性,巴克利加強了家長和改革者的權利 影響,否則他們之間將不會保持密切關系。比如公立學校家長聯(lián)合會的奠基者就不同意巴克利參議員的政治觀點,但是在關于需要公平處理家長和學校之間關系問題 上,他們之間的觀點是一致的。在費城,教師、校長和學校當局似乎不再尊重他們的服務對象。家長們不得不自己站出來支持自己的利益,因為沒有其他人能夠幫助 他們。
與其他地方的家長不同的是,很多費城的家長對他們的孩子所上的學校和整個學校系統(tǒng)作了區(qū)分。與他們臨近社區(qū)的學校相比,他們更可能對本地區(qū)的學校吹毛求疵。他們毫無理由地擔心會出現(xiàn)不公平現(xiàn)象,這一點在1967年以后尤為明顯,那時費城學校當局主席理查德·迪爾沃斯(Richard Dilworth)雇傭馬克·賽德(Mark Shedd)負責管理費城的公立學校。在哈佛大學接受培訓后,賽德從新澤西州的安哥伍德(Englewood)來到了費城,在那里他曾經(jīng)負責執(zhí)行一項州立的關于廢除種族隔離的計劃。迪爾沃斯和賽德一起向現(xiàn)狀(status quo)挑戰(zhàn),介紹引進了諸如公園林蔭道計劃(Parkway Program)、 創(chuàng)立無圍墻高中以及以同乘公交車為主要依托來推動全市范圍內的廢除種族隔離計劃等此類的教育改革。在白人和工人階級當中,這種改革進行的并不是一帆風順: 調整學校根深蒂固的原有結構還不算太糟,種族融合才是他們最為擔憂害怕的。此外,費城的黑人也不知道,他們相信迪爾沃斯和賽德是不是能夠帶來真正的改變。1971年弗蘭克·瑞佐(Frank Rizzo)當選為市長,這導致了相關負責人的突然辭職,進而使人們的這種擔心加劇。
20世紀70年代費城學校單位爆發(fā)了大罷工,但這對于消除那些家長們已經(jīng)感受到的夾雜著憤怒的焦慮并沒有起到什么作用。罷工隊伍由教師、管理者、甚至是城市搬運工舉行的罷工使數(shù)以千計的學生課堂完全陷于混亂當中。1972年9月,當費城教師協(xié)會的罷工嚴重影響到了學校的時候,有16天沒有上課?;謴凸ぷ骱髢H僅過了三個月,在持續(xù)不斷的關于工資和工作環(huán)境的爭論中——這導致學校在來年春天之前幾乎一致處于關閉狀態(tài),教師們又組成了[工會組織的]罷工糾察線(picket line)。當罷工繼續(xù)的時候,那種失望的情境接踵而至,這讓家長和孩子們對這種惡劣的境況有了充分的認識。家校理事會(The Home and School Council)——這是一個家長教師組織,它可以追溯到斗士瑪麗·范·米特·格萊斯(Mary Van Meter Grice)和費城家校聯(lián)盟(PFT)——想通過尋求能夠迫使教師返校工作的強制令來達到減輕公眾要求之壓力的目的。但是聯(lián)合會并沒有作出讓步,一些家長也認定他們的利益需要更加充分地體現(xiàn)出來。與之呼應的是一個電臺的社論,它呼吁和解。三個孩子的母親——赫庇·費爾南達茲(Happy Fernandez)指出,“在正在發(fā)生的事件當中,并沒有家長的聲音”。就在這幾天之內,公立學校的家長聯(lián)合會(PUPS)誕生了。(見圖6. 2:公立學校家長聯(lián)合會的共同創(chuàng)始人——赫庇·費爾南達茲,1973年。經(jīng)由收藏此圖像的《費城新聞簡報》許可。城區(qū)資料庫。塞繆爾·佩利圖書館。費城坦普爾大學)它最初是從一個已經(jīng)存在的家長關系網(wǎng)中獲得支持的。這些家長此前已經(jīng)組建了佩沃爾敦-曼圖亞基金會(Powelton-Mantua Fund),這是一個非盈利性組織,它為那些低收入和中等收入家庭的孩子提供托管服務,這些家庭一般位于賓夕法尼亞大學和位于費城西部的煤氣研究所(Drexel Institute)附近人口混雜的社區(qū)。但是不足之處隨處可見,而且這也沒有讓PUPS的創(chuàng)始人花足夠的時間來考慮,以決定是否把他們的組織推廣至全市范圍。
根據(jù)第一屆代表團的陳述,PUPS的 主要目的是通過對政府官員施加壓力來達到這樣的目的,“為我們的教育系統(tǒng)爭取足夠的資金,并且為我們的孩子提供高質量的人性化教育”。它把自己設置和運作 模仿了工會的模式,因為它希望從“權利的位置”解脫下來,以便可以和別人討價還價。通過齊心協(xié)力和眾口一言,家長希望和老師一樣能夠在這座城市的公立學校 中有一席之地。相似的組織機構為成了各地的榜樣;比如在紐約市,布朗克斯家長聯(lián)合會(United Bronx Parents)和黑人居住區(qū)的家長聯(lián)合會(Harlem Parents Union,HPU)向UPA提供了更多的可供選擇的極富說服力的機會。在HPU創(chuàng)建人愛德華茲(E. Babette Edwards) 的指導下,這些黑人居住區(qū)的家長們聚集到一起為自己辯護,反對“高度組織化的、自我規(guī)制的、收費很高的和專制極權的學校系統(tǒng)”,而這些學校還譴責這些少數(shù) 民族沒有為他們的孩子取得進步。愛德華茲不僅想通過她的組織讓家長更多地參與其中,而且還想讓他們在集體爭辯中成為“很難應付的代表”。
在這一點上,費城并不缺少家長參與。PUPS在第一年就招募了1,000多名家長,主要是中產(chǎn)階級白人和低收入黑人婦女,他們認為,家校理事會過于單一,與市政的政治部門和教育部門過于接近。PUPS的創(chuàng)始人之一海倫·威廉姆斯(Helen Williams)說,“在家校理事會當中,我只不過是一個象征性的黑人代表而已?!睘榱吮苊庑陆M織分化,PUPS的議事程序(by-laws)要求它的執(zhí)行委員會的主席由一些“多數(shù)”民族和一位“少數(shù)”民族共同擔任(這里的“多數(shù)”和“少數(shù)”是相對這一組織內部而言的——譯者注)。父母的身份成為一種連接紐帶,它使黑人和白人聯(lián)合起來反對通常意義上的敵人。PUPS并不選擇注重發(fā)展當?shù)厮搅W校中的居民,因為他并不認為自己能和理事會競爭。在這個城市,整體上缺少對教育政策的影響,它的負責人開始參加學校當局的會議,在會上他們不再繼續(xù)沉默。但是,他們的不合作策略讓很多有影響力的人與他們疏遠了,包括家校理事會的官員們,1974年他們對新任負責人抱怨PUPS的行為在學校中導致的“所有問題”。
由此推斷PUPS與學校負責人的政策和實踐總是不一致就是一個誤解了。它和教師之間的關系就是一個佐證。作為一個組織機構,PUPS經(jīng)常向PFT發(fā)出挑戰(zhàn),尤其是在20世紀70年代教師似乎要把罷工長時間的持續(xù)下去的時候。1975年,PUPS對教育當局提出訴訟,宣稱他們PFT之間的關系是非法的,因為它非法地允許教師參與發(fā)展金融財政和個人的決定。正如它所做的那樣,PFT也毫不畏懼地譴責PUPS,例如當PUPS通過罷工為混跡街頭的兒童發(fā)起教育行動就是如此。然而,這兩個組織的部分成員都相信,他們之間的關系并不一定非得就是那種對立關系。PUPS的聯(lián)合主席凱茜·澤普妮克(Kathe Zepernick) ——她也是她的孩子所在小學的一名志愿者,對那些她所認識的罷工教師非常同情。顯然,“聯(lián)合會必須”保護他們不受當政者的壓迫。因此當出現(xiàn)罷工時,她和她 的所有成員和朋友一致認為,他們應該努力做好自己的工作。海倫·威廉姆斯更加達觀。她相信,通過要求在官僚科層制度中的改革可以為教師謀利益。她說,這使 教師不再成其為人,而是“異化成了一部部沒有思想的機器”。家長應該通過支持教師和那些希望重建學校的管理者來給他們提供幫助。
但是,20世紀70年代城市教育現(xiàn)狀使費城大多數(shù)家長確信他們與教師和校長之間的關系是互惠的。如果長時間的罷工并沒有使形勢明朗化,那么他們就可以從學校官員那里得知這些,這些人對待他們是非常冷淡甚或是不尊重。家校理事會和PUPS取得一致意見,需要為費城公立學校開列一份家長權利清單。當一個來自社區(qū)法律服務機構的律師指出父母有權查看他們的孩子在校分數(shù)的時候,赫庇·費爾南達茲首先想到了這一點。在1974年5月它召開的一次會議上,家校理事會主席瑪麗·肖伯特(Marie Schobert) 針對家長權利和義務清單向學校當局提出了建議。她說,家長有被通知的權利,有被咨詢的權利,更有被尊重對待的權利。但是他們也有義務了解并接受學校的規(guī)章 制度,為學校工作的成功開張而盡職盡責。他們應該“提出建議,而不是武斷霸道”,“提供計劃,而不是具體管理”,并力爭使“孩子們在情感和社交等方面做好 準備,以便他們將來能夠樂于學習和易于接受規(guī)訓”。
為了不甘人后而避免被人勝出,PUPS也制定了自己的權利清單,它作為一個合作討論的基礎與家校理事會分享合作完成。與PUPS的 敵對作風一脈相承的是,它根本就沒有提到家長的責任和義務,主要關心的是家長期望應該從學校中得到什么?!安还芩麄兊姆N族、信仰、哪國血統(tǒng)、經(jīng)濟地位、性 別或者年齡有什么不同”,都有權利要求得到客氣周到且充滿敬意的對待。他們有權利查看他們孩子的正式記錄,參加“非常有意義的”家長-教師協(xié)調會,并且被 周知所有相關的“政策、規(guī)章制度、指導方針和管理決定”。好像豁免家長的責任和義務挑釁性還不夠,PUPS的草案還號召家長積極參與校長選舉、教師評價以及學生擇校等活動。紐約人絕對不會為任何一條這樣的建議而感到震驚,但是在費城,不管是家校理事會的官員還是學校負責人和及其成員——至少是教師工會,都不會接受這些。1975年5月,當家長的權利和責任清單得到允準的時候,它并不允許家長對職業(yè)決定施加任何影響。然而,即使是校方有選擇性地認可的東西,即對家長權利概念的界定,也僅僅為了指出,對家庭和學校之關系的考慮已經(jīng)取得了非常大的變化。
新政策提到費城公立學校的議事日程所帶來的影響是任何人都拿不準的。在這期間,PUPS利用一切手段來維護孩子和家長的權利。1975年制定的法律——《殘疾兒童教育法案》(the Education for All Handicapped Children Act)(PL 94-142) 要求教育者在為他們的特殊需要兒童制定教育計劃的時候,要通知家長并傾聽他們的意見,這又增加的家長的權利條款。它加強了現(xiàn)存的合理的訴訟程序,據(jù)此家長 能夠求助于關于此類兒童的認證、評價和安置等相關的官方?jīng)Q定。對公立學校對待特特殊兒童方式極為不滿導致很多家長——不管是白人還是黑人——現(xiàn)身說法,支 持《公法》(Public Law)94-142條款的規(guī)定。但是法律一旦被制定以后,它的執(zhí)行就遇到了很多的新問題。來自教會慈善機構(Pew Charitable Trusts)的捐贈資金允許PUPS雇傭兩個全職律師,他們的職責是幫助家長對付學校所在教區(qū)的特殊的教育政策和項目。另外一款捐贈來自美國司法部,這筆款項可以讓PUPS擴大自己的影響和力量,通過抵押的方式來幫助所有因為紀律原因而被校方要求退學或轉學的孩子的家長。它的目標是幫助家長自力更生,但與之相反的是,PUPS持一種集體行動的觀點。到了1984年,教區(qū)已經(jīng)不再開除曠課學生,并且決定,開除學生只不過是當發(fā)生其它不當行為時,負責人不得不采取的一種手段而已,這一舉措為它贏得了一些信譽。
正如管理委員會的負責人邁克爾·馬爾科斯(Michael Marcase)所說,作為教育改革的倡導者,當PUPS與這些組織合作時取得了很大的成功,但是合作是來自不易的,特別是與那些很少得到PUPS尊重的管理者之間的合作更是如此。幾乎從他被任命的那一刻起,馬爾科斯成了被嘲笑的對象,那時PUPS把他當作公眾嘲笑的樣板。他被認為是PUPS最不喜歡的政客弗蘭克·瑞佐市長的選擇對象,這對于他避免承受最不合適和最不能勝任的指責毫無作用。每個月與馬爾科斯及其團隊的例會并沒有在彼此之間建立起一種信任感;實際上,當?shù)却撠熑说臅r候,PUPS的領導者拒絕與他們進行自由的討論,因為他們認為他的會議室裝了竊聽器。正是在馬爾科斯眼皮底下發(fā)生的那兩次罷工期間,在PUPS呼吁PFT和學校當局相互讓步,并且或許這也證明了PUPS確實縮短了1978年那次罷工的時間,它的辦法是為了滿足解決問題的需要,通過戲劇的方式在當局的核心部門而大肆渲染氣氛。在1980年那次罷工期間,PUPS在市政廳外面搭臺進行示威,這導致了高峰期的交通堵塞。但是這些影響對于合同談判所產(chǎn)生的影響并不是很明顯。但是在另一方面,它在罷免讀到督導等方面所采取的行動卻最終獲得了成功。1982年,他和他學校當局的四個支持者一同辭去職務,因為PUPS和其它社區(qū)組織不斷地給他施加壓力。
到了20世紀80年代的早期,PUPS已經(jīng)不再是從前的PUPS。它最根本的改變是,它已經(jīng)不再是改革的急先鋒了,它的注意力已經(jīng)發(fā)生了轉移,開始為它的“顧客”服務了。和亞特蘭大、波士頓和洛杉磯的同行不一樣了,PUPS發(fā)現(xiàn)它的這種轉變導致的后果是領導者越來越職業(yè)化了,并和學校當局建立了良好的工作關系。它搬到了一個更大的地方,雇傭了一名CEO,而且還把義務志愿者全部轉變?yōu)槟枪べY的雇員。它不再堅持對抗的態(tài)度,而開始與政府部門步調一致了。即使是新任長官——康士坦茨·克萊頓(Constance Clayton)對待PUPS也不總是充滿敬意??巳R頓每個月都要指任他的下屬去和諸多團體會面,其中就包括PUPS,而且拒絕與教育優(yōu)先理事會合作,這個組織恰恰又是PUPS和別人聯(lián)合創(chuàng)辦的。在這些團體當中,其中有一些團體負責的是管理研究設計與規(guī)劃,目的是為了更有效、更充分地利用本地區(qū)內有限的資源??巳R頓作為一個革新者的聲譽有助于讓她的工作名正言順,但是對于PUPS來說,面對這次到來的機會最好持一種安慰性的態(tài)度。凱茜·澤普妮克回憶說:“如果我們被解散了,那么我們以后就不能為家長們提供服務了,我們不應該采取綏靖政策;我們應該做得恰恰是……努力存活下去?!边@是有先例可循的,比如像年度好校長(the Year of the Good Principal)——這是PUPS在馬爾科斯當政結束之前發(fā)起的一個項目——那樣,以項目的形式存在下去。在1981-1984年間,它明確了思想,那就是把家長和教師聯(lián)合起來,共同鼓勵孩子去閱讀。
僅僅作為家長的組織,PUPS和UPA都為美國的教育政策增加了一個新的維度。通過一系列的要求,表明了家長是一個利益非常明確的群體,他們已經(jīng)注意到了這樣一個現(xiàn)實,那就是家長和學校的意見有時候是不一致的。當然,通過這一思想也表明了他們所承擔的義務,那就是家校應該互惠的長期存在下去。即使是在20世紀60年代,UPA寧愿承擔壓力也不愿意抗議,并且PUPS也 發(fā)現(xiàn),選擇對抗,自己絕對不能長治久存。兩者也都沒有準備向學校官員的權威或專家的合法性提出嚴厲的挑戰(zhàn)。對于學校作出的決定,它們二者也都是追求如何讓 自己更具有影響力,而不是追求具有權威性。然而,他們?yōu)榧议L權利所作的聲明和辯護是他們堅持這樣一種思維模式,那就是不要假設認為家長和學校之間是相互信 任的。自然而然,他們一定堅持認為,家長擁有這些權利是由他們的身份決定的,而不由他們的教育水平?jīng)Q定,這有利于改變這些關系當中權利的平衡。到了20世紀70年代,這些家長聯(lián)合會所主張的東西在州和國家的法律當中得到了界定,例如在《公法(94-102)》當中。專家的意見也不再能夠為各種權威或者是家長主義行為方式提供正當性證明。不管他們具有什么背景,也不管他們有什么樣的道德品質,學校都應該對他們的服務對象表示尊重。家長的法定權利也意味著,家校關系能夠很容易變成敵對性關系,而且美國人也傾向于這么看。到了20世紀70年代中期,與此前的學校的改革者所認為的相比,更難做到的是機會平等,這已經(jīng)非常清楚了。相對于認為家長和教師是天然的敵對者而言,介于某些家庭和學校之間的那種經(jīng)濟的、社會的和文化的鴻溝變得越來越寬了。但是并非所有美國人都這樣認為。像大衛(wèi)·舍利(David Seeley)這樣的改革家和像詹姆斯·卡莫爾詹姆斯·科爾曼(James Coleman)這樣的社會學家懷著滿心的希望提出了自己的看法,他們能解釋這些問題,而且向所有的人展示如何合作才能夠使我們的工作更成功。相鄰博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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