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代教育家顏元曾說:“數(shù)子十過,不如獎子一長。”對于表現(xiàn)不太好的孩子,父母往往關注孩子身上的缺點,孩子身上的積極因素全被父母關注的缺點掩蓋了,這樣時間長了就會出現(xiàn)問題。
學過管理的人知道,人有不同的需求,只有滿足人不同的需求,才可以對個人產生良好的激勵。人做任何事情都是有誘因的,先看一個故事:
唐宋八大家之一的蘇軾,把三個人領到一個山澗邊上,對三個人說,誰能跳過這個山澗,我就承認他膽子最大。其中一個人想,跳過這個山澗就能得到蘇軾的承認,一努力跳過了來,他得到了蘇軾的贊美;剩下兩人不跳,蘇軾拿出一塊金子對兩人說,誰能跳過來我就給誰金子,其中一個人想,人為財死,鳥為食亡,一努力也跳過來了,他得到了蘇軾的金子;最后一個人想,金子雖可貴,生命價更高,我要是跳不過去摔死了怎么辦,我不跳,正當他這樣想的時候,突然發(fā)現(xiàn)身后有一頭老虎正盯著他,老虎發(fā)現(xiàn)山澗邊只剩下一個人了,可以吃他了,就要撲過去,這個人嚇得一使勁也跳過來了。
三個人的行為發(fā)生了變化,是什么原因呢?說到根上是誘因、恐懼,正是因為如此,常常從三個方面激勵:恐懼激勵(懲戒、責罵)、誘因激勵(給錢、旅游、玩具等)和人性激勵(成就感、肯定、贊揚)。
獎勵可以分為內在獎勵和外在獎勵兩種。內在獎勵,是活動本身所含有的情趣、意義,對孩子產生的愉悅體驗和活動成功后獲得的喜悅、滿足、自尊等,是孩子活動的根本動機和動力。外在獎勵,則是活動后父母或老師給孩子外加的報酬,包括物質的和精神的,是一些外在的激勵因素。如果父母只注重對孩子的外在獎勵,就很容易使孩子把外在的獎勵作為他的追求目標,產生惟利是圖的不良心理,這對孩子的成長自然是有害無利的。
父母對孩子的獎勵往往有三種情況:一是父母事先告訴孩子,如果你有了某種良好的表現(xiàn),就可以得到獎勵;二是孩子有了良好的表現(xiàn)后,給以獎勵;三是孩子并沒有什么具體的良好的表現(xiàn),但父母因為喜歡孩子而獎勵他。譬如“我的孩子,我喜歡”,“我的孩子,我做主”這類的心態(tài)。有這樣的父母:孩子學走路,走了幾步,就說媽媽給你糖吃;稍大些,背首詩歌,給你買玩具,給阿姨唱歌吃KFC……等到了大學,考過什么試,拿了什么證,便提高生活費。這些都是錯誤的獎勵,說白了這叫做賄賂!
有這樣一則故事:
一群孩子在一位老人家門前嬉鬧,叫聲連天。幾天過去,老人難以忍受。
于是,他出來給了每個孩子25美分,對他們說:“你們讓這兒變得很熱鬧,我覺得自己年輕了不少,這點錢表示謝意?!?/span>
孩子們很高興,第二天仍然來了,一如既往地嬉鬧。老人再出來,給了每個孩子15美分。他解釋說,自己沒有收入,只能少給一些。15美分也還可以吧,孩子仍然興高采烈地走了。
第三天,老人只給了每個孩子5美分。
孩子們勃然大怒,“一天才5美分,知不知道我們多辛苦!”他們向老人發(fā)誓,他們再也不會為他玩了!
其實,父母有時候的獎勵就像這位老人家一樣,不斷的誘導孩子出問題。獎勵卻搞反了邏輯。就像很多家長搞反了教育邏輯一樣。不妨從下邊這個故事體會更多內涵:
《孔子家語》里有這樣一個故事:魯國制定了一條法律,一旦魯國人在列國淪為奴隸,如果有人出錢把這淪為奴隸的魯國人贖回來,可以憑“收據(jù)”到魯國國庫領取“國家補償金”。這條法律出臺后,大大推動了魯國人的救贖行動,產生了良好的社會效果。
子貢是孔子門下最有錢的弟子之一,也是一位成功的商人。他在周游列國途中,遇到了一位魯國奴隸,于是花錢把這個人贖出來。子貢把“收據(jù)”當眾撕毀并聲稱:愿意自己承擔所有的費用,不向國家報銷。這一行為轟動了整個魯國社會。子貢回國去見孔子,孔子吩咐學生說:“子貢來了你們攔住他,從此我不想再見這個人?!弊迂暩械胶芪S谑撬麤_破阻擋,見到孔子??鬃诱f:“你的行為沒有損害你自己的行為價值,卻損害了國家的法律?!?/span>http://www.hjzcn.com/Junior/jjys/20121027/8810.html【曉巖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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