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官員稱,不提倡遷就學生一切行為(轉(zhuǎn))
教師正當懲戒學生不屬體罰
最近發(fā)生在山西和浙江的兩起“弒師案”,引發(fā)社會對于這一職業(yè)乃至教育本身的深刻反思。前天,教育部基礎教育一司負責人表示,政府、社會和教育工作者應積極采取措施,切實保護教師安全。另外,教師正當使用的懲戒并非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遷就學生一切行為。
“教師的安全和學生的安全同樣重要,都是重于泰山?!苯逃炕A教育一司副司長王定華表示,教師安全需要政府、社會和教育工作者積極采取措施,予以切實保護。同時,要加強對中小學生的理想信念教育、法制教育和心理健康教育。
王定華表示,教師正當使用的、恰如其分的懲戒不屬于對學生的體罰,不提倡對學生的一切行為都給予包容、甚至遷就的做法。批評和表揚同樣重要,一味不負責任的表揚會讓學生看不到自己的瑕疵。據(jù)介紹,教育部門將深入研究這一問題,幫助教師正確區(qū)分合理的懲戒和體罰以及變相體罰。
案件回放
10月4日,山西朔州二中
不服老師管教 高中生捅殺老師
入學不足一月,沒有任何仇怨,揣著三把利刃,連捅老師四刀……10月4日,發(fā)生在課堂之上的驚天血案在山西朔州慘烈上演。被害的老師家境貧寒,才華橫溢,曾考中兩所學校的研究生,創(chuàng)作發(fā)表了20余部小說和劇本。
而弒師的學生,卻在其留下的一頁“死亡筆記”中,自稱“我就是個壞學生,還壞到家了……我恨老師,更恨學校、國家、社會……我要發(fā)泄,我要復仇,我要殺老師”。
10月4日19時30分左右,高一0816班的班主任郝旭東看見李明在晚息上悠閑地抽著煙,煙盒放在桌子上。他輕輕地走到李明面前,從他的手中拿走了煙蒂,把煙盒交給班長保管。
19時44分,郝旭東走到了李明的座位旁,李明突然站了起來,手中拿著一把彈簧刀,猛地刺向郝旭東的腹部,直到郝旭東倒在血泊中。
10月21日,浙江麗水市縉云縣盤溪中學
因逃課怕家訪 學生掐死女教師
10月21日中午,因為學生丁某前一天逃課,浙江麗水市縉云縣盤溪中學31歲女教師潘偉仙找他談話,丁回答說是上網(wǎng)去了。潘老師本想給丁某的家長打電話,但沒聯(lián)系上,只好中午帶著他去做家訪。下午2點25分,丁某從校外回到教室,有老師問他,潘老師怎么沒一起回來?丁某回答說,他倆在校門口就分開了。直到晚自習課時間,潘老師一直沒有出現(xiàn)。第二天,學校發(fā)現(xiàn)潘老師手機關機,住處無人,遂向警方報案。當晚10點左右,警方在一座山上找到潘老師的尸體。據(jù)丁某交代,他借口父母不在家,而爺爺奶奶在山上干活,將潘老師騙到山上后掐死。
劍走偏鋒
廣東:“禁止罰站罰抄書”掀爭論
重慶:教師罰學生光腳跑步惹爭議
廣東從2004年10月起施行《學生傷害事故處理辦法實施細則》,其中有關“禁止教師以懲罰為目的罰學生抄寫課文、字詞、站立、跑步等”的規(guī)定,曾引起社會上的廣泛討論。當時,央視網(wǎng)站對此進行調(diào)查,結(jié)果顯示,雖然支持“禁止罰站罰抄書”的人數(shù)略占上風,但也有四成網(wǎng)民明確反對這一規(guī)定。
廣大附中一位物理老師認為,對于不自覺的、屢教不改的學生,需要有點懲罰去約束他的行為。過多的規(guī)定并不利于老師教學,反而會增加其心理壓力,挫傷老師的積極性,怕“惹事”的老師干脆就對問題學生放任自流,最終還是害了孩子。
重慶:教師罰學生光腳跑步惹爭議
2004年2月,重慶某中學老師因上體育課學生沒按規(guī)定穿白網(wǎng)鞋,罰學生脫鞋后光腳在操場上跑步。此事曾在網(wǎng)上引起爭論。一方認為,現(xiàn)在的獨生子女嬌生慣養(yǎng),老師應該嚴格管束。而另一方則認為,老師此舉屬體罰學生,應該受到責任追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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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禁止體罰學生
《義務教育法》第十六條規(guī)定“禁止體罰學生”;《教師法》第三十七條規(guī)定“體罰學生,經(jīng)教育不改的”,要給予教師“行政處分或者解聘”,“情節(jié)嚴重,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未成年人保護法》第15條也禁止體罰或變相體罰學生。
體罰,是教師對學生肉體實施懲罰并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變相體罰,是指采取其他間接手段,對學生肉體和精神實施懲戒并使其受到傷害的行為。
綜合《北京晨報》《燕趙都市報》《三晉都市報》等
轉(zhuǎn)自陽光家庭教育工作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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